科普 社会组织的定义、具体类别及基本属性

发布时间:2024-04-10 04:58|栏目: 社会 |浏览次数:

  社会组织是指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后缀多为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谊会、联合会、商会等。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慈善事业为目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名称后缀为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0号)

  学术性社会团体是由专家、学者和科研工作者自愿组成,为促进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科学教学研究的深入,普及科学知识,培养人才,促进科学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术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原则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国家标准》二级学科设置。对符合学科标准的,一般以学会命名,对未达到学科标准的,则以研究会命名。

  行业性社会团体是指由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法人组织或个人组成,通过沟通本行业企业和从业者与政府的关系,协调同行业的利益,规范市场行为,提供行业服务,反映会员需求,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行业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原则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类标准设置,其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原则上按小类设立。

  专业性社会团体是指相同领域的法人组织和专业人士围绕专业技术和专业资金开展专业活动,提高专业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组成的为经济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联合性社会团体由相同或不同领域的法人组织或个人为了共同的兴趣、爱好、利益进行横向交流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联合性社会团体分为联谊类社会团体和联合类社会团体两种。联谊类社会团体根据相同人群的需求设置,一般以联谊会命名。联合类社会团体根据相同或不同领域法人组织的需求设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标准设置,一般以联合会、促进会命名。

  (一)教育事业。例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二)卫生事业。例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三)文化事业。例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

  (四)科技事业。例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 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五)体育事业。例如民办体育俱乐部 , 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七)民政事业。例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八)社会中介服务业。例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4.投入的资产及其孳息的使用和处分一直按照投入时的目的或者近似目的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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